17岁少女一次花将近8000元买了26件衣服,只因店员称她穿衣服好看显瘦,对此你怎么看?
我看到这个相关报道的新闻了,17岁的女孩子,在店员的鼓动下买了26件衣服,回家后,母亲不同意,说是救命钱,要店家退,而且要求全部退掉,可是老板只同意退掉一半。
首先,我的疑问是,店员怎么能成功将26件衣服推销给17岁女孩?
按照女孩说的,只是想去买一件50元的内衣,那么,她如果是被店员促销,按照我们的常理,店员会在你买完内衣之后说:我们家还有多款式的衣服很适合您。
也许17岁女孩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开始试穿店员推销的衣服,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最多会购买一件,最多两件了不起了。
能够一下子让女孩购买26件,问题出在哪里?
首先,这个店员的促销水平真的是令人叹服。一下子推销出26件,该店员应该很懂的营销心理。
另一方面,也暴露出17岁女孩的心理问题,17岁,自己打工挣得8000元钱,要交学费和给自己母亲看病,可是,仅仅因为店员说她穿着好看显瘦就一下子买了26件,她的自知力和自制力呢?
17岁少女小王还是个在校学生,因三年前母亲中风,家里失去了经济来源,所以小王只能利用课余时间去打工挣学费和母亲的医药费。
8月18号小王到一家爱购时尚广场里一间叫“繁花”的服装店逛逛。原本只是想购买一条50块钱的内衣,可因为店员称她穿衣服好看显瘦,看起来比较成熟而且不胖,所以一口气花差不多8000块钱买了26件衣服。其中内衣6件上衣20件。这笔钱可是小王打工九个月所得的积蓄,是用来交她的学费和妈妈的医药费。可笑的是小王称当时并未意识到花了这么多钱。可买回去后小王及家人却后悔了,所以不得不找商场退货。
刚开始小王家属希望商场给退一半也就是4000块钱左右,可商场只同意退回1959块钱,小王家属坚决不同意。商场负责任人称她们没有强制消费,都是孩子自愿购买,现在要求退一半她们肯定不允许。后经记者跟店老板协商后同意退回一半的钱,可这时小王家属又变卦了要求全额退款,最后双方谁都不肯让步,都要求走司法程序来维护彼此的权益。
因人家夸穿衣服好看就疯狂的买买买,完全不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该说她傻还是太天真呢?17岁也不小了,有判断辨别能力了!主要还是虚荣心太强导致。为了自己的虚荣心短暂得到满足完全不想后果。要我说商场退一半都不错了,另一半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17岁也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了!
有点***啊!17岁的孩子,打工给自己赚生活费和母亲的医药费,会因为店员点几句话就花这么多钱一次性买这样多的衣服?
除非她突然厌恶了这样的生活(别说17就算对27、37也是非常压力的生活),想要发泄一把,然后回家后悔了。
不管什么原因,店家不让退,那就不合法了吧!如果洗过不让退还能接受,没洗没穿,为什么不能退!
这个事情,最近发生在青岛,原来,早在3年前,女孩的妈妈就中风了,因为家里的经济条件有限,女孩不得不出去打工,最终,通过9个月的努力,得到了8000元的工资,一天,一口气买了26件衣服,花了8000元。
至于原因,女孩说,店员说我穿的衣服很好看,看起来比较成熟,还说她穿着衣服十分显瘦,当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无缘无故就付款了。直到回到家中才明白一切,本来这些都是开学的学费,如今学费全都没有了。
事情发生后,王女士也带着外甥女找到了店家,但是对方的态度强硬,始终不愿意退款,还指责他们无理取闹。
从这个事情可以看出:
1、女人都有购物欲望,只要有钱,可以毫无节制地去购买衣服裤子,包括女孩,都一样,都有冲动的时候,她们骨子里就有购物冲动和欲望,这是女孩爱美的天性使然。
2、七天无理由退货只是一个传说。很多人说,七天只要牌子没拆,不是可以无理由退货吗?这个要因人因店而已,不是所有店家都如此,看他们心情,何况,国家也没有强制要求如此。
3、该不该退?我觉得,既然你买了,要原封不动退回去,不太可能,因为没有质量问题,换可以,但是,要退,那也只能是网店,你看看实体店,几个会给你退货的?我个人倒是觉得,实体店应该像网店学习,坚持7天无理由退货,即便执行不了,至少要退一半吧?
4、花钱买教训吧。谁还没冲动的时候呢,很多人都在骂女孩,家里那么困难,竟然如此浪费和奢侈,要知道,这个钱是她自己挣的,何况,谁还没个冲动的时候呢,因此,可以理解一个17岁女孩的爱美冲动,即便店家给你退一半,也就当花钱买教训吧,以后购物的时候,理性一点,毕竟,你挣的钱也不容易。
客观地讲,商家答应退一半也算可以了,毕竟没有强买强卖。开门做生意也得有规矩,卖出去的衣服无理由退货,恐怕哪个老板都不愿意。
不过,看了***的经过和细节,个人认为如果服装店老板能够全部退款会更好。毕竟,这位17岁的女孩也挺不容易的。
相比同龄人来讲,她还算很懂事了,母亲中风家中没有经济来源,女孩能够一边上学一边打工赚钱真心不容易。
虽然家庭条件不好,但女孩才17岁,正是爱美的年纪,涉世不深被售货员一句“穿衣好看显瘦”夸赞得迷失了自我,竟然将9个月辛辛苦苦赚来的近8000元,购买了26件衣服。回家后,面对这些对她来讲并不是硬性需求的衣服,女孩后悔了,于是来找店家希望能够退款。
卖出去的东西想退款,如果没有质量问题,真心说不过去,一般也只换不退了。服装店能够答应退一半钱,虽然谈不上仁至义尽也算得上客观合理了。
无论如何,这件事的主要责任在女孩自己。17岁也有主见了,做错了事情,还是应该承担责任的。只有在错误中感受到疼痛,才能真正长记性,才能真正地汲取教训。家庭困难不是犯错的理由,也不应该成为摆脱责任的借口。
话说回来了,如果女孩真的家庭困难,想必从日常穿戴也能看出来。服装店的售货员经常目睹形形***的顾客,应该能分辨出女孩的情况。如果仅仅是为了赚钱,就这样忽悠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显然是不道德的。
当然,服装店主如果放长远目光,特事特办,将钱款全部退还给女孩,也算是给店里打了个活广告,厚德载物才能财源广进。
总而言之,在这件事情上,服装店退款是情分,不退是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