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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品志

为什么封建社会女子缠足?

现在想想孙中山 *** ***都是最伟大的中国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在每个历史节点他们作出的杰出贡献,今昔对比接下来让我们先看看过去的封建礼教之一的缠足:缠足是一个“妙法”。它满足了男人某种需求:女人缠了小脚,就是弱柳扶风,非常地纤细和柔弱,这时候男性面对这样的女人,他会有非常强大的性冲动感产生。第二种、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对女人和男人都有限制作用。这就需要限制人口的流动,那么限制已婚男人流动的根本就是限制女人,女人在哪,男人就不会走远。第三种、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使然。许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小脚成为癖好。第四种、相传,五代南唐国主李煜在一次君臣同乐的时候,迷上了一种舞蹈,这种舞蹈呢,对女子的身体有求及其的高!不仅要身材纤细,还要脚曲做新月状。从此,南唐后宫中开始风靡起来裹脚之风。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整个社会有数不清的歪理邪说,怪诞行为和嗜好,那样的封建奇葩王朝,八国联军不来欺负才怪呢!牢记历史,让我们用科学发展观解读今天的问题,努力为国家的未来做出贡献。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陋习,就是用一条长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缠住,从而使脊骨变形,脚形纤小,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大多数妇女从四五岁开始就裹脚,一直到成年后,骨骼定型,才能将布解开,也有终身缠裹,知道死去。

缠足由北宋时兴起,至今已近千年,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让女人缠足是男人为满足欣赏畸形的趣味,妇女是被迫的,他们把小脚视为女性性器官的一部分,在爱抚中起到激发***的作用。清初戏曲家李渔在《笠翁偶录》中写道:选足一事,求窄小,则一目了然,柔者无骨,愈亲愈耐抚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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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清代有个说法,相亲时先看小脚,再看样貌,女子只要有一双出色的上品“金莲”,就可以嫁到富贵人家。

我的曾祖母,我们这边叫姥姥(父亲的奶奶)在90年代初我8岁的时候去世,鉴于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可以说她是九岁之前最疼我的人,比起我的父母有过之无不及,而且我是她在世时唯一的曾孙。她出生于1908年,那一年光绪皇帝和慈禧老佛爷相继驾崩,我已经记不清她的脸孔,唯有她那双小脚和走路时拄的拐杖让一直记忆深刻。

时隔多年,我开始懂事的时候每当我想到姥姥的时候都会想骂是那个王八蛋弄了个这么反人类的事情,正因为这个姥姥当年摔了一跤再都没有起来直至去世,然而在我有限的记忆里姥姥对于这双脚甚是骄傲仿佛它象征些什么,我不得而知,只是惊讶于可恶的封建社会对人身体的摧残和思想的禁锢是这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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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从而我在网上查了资料,缠足,是一种摧残肢体正常发育的行为。缠足的女子要从幼年开始裹束自己的脚,慢慢地拗折足部骨骼,使之畸形。缠足后的一双小脚,不仅在实际生活中有种种不便,而且在整个裹脚过程中,妇女要承受极大的伤残痛苦。这种毫无实际效用,又使承受者极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为社会风俗,大概从五代末北宋初兴起绵绵近千年。

图片来自于网络

起初我以为这种反人类的陋习应该出现在清朝,对不起我错了…恰恰相反清朝入关后,为了维系统治,相继发布了三道命令,即剃发、易服、禁缠足。这三道命令的指向是非常清晰的:男人要剃发,女人要放足,且从服饰上要与满人保持一致。最终,剃发、易服这两道命令,在清朝的高压政策下,经历了“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的洗礼,最终得到了普遍施行。唯独禁缠足这一条命令,虽然清廷三令五申,却始终没有成功施行过。 直到1911年清朝灭亡,一双“三寸金莲”,依然是***女子的标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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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这种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是多么的可怕,仅仅是为了美而摧残身体?然而这并不美,那只能解释“三寸金莲”,女不露脚才是恪守妇道的一种象征,这种思想祸害了中国女性一千年。从另一侧面也反映了注重男权的封建社会女性地位的低下。

中国古代早期的缠足行为,主要与跳舞有关。类似于我们今天见到的芭蕾舞鞋,能让舞姿更为轻巧灵动。元人陶宗仪在其《辍耕录》中写道,“窅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命窅娘以帛缠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莲中,回旋有凌波之态,由是人皆效之。”因此,南唐后主李煜被认为是要求女性缠足的始作俑者。

事实上,李煜只是带出了一种观赏舞蹈时的审美倾向,并没有要求普通妇女在日常生活中也要缠足。然而,上层的示范效应就相当于今天的意见领袖(KOL),普通人做不了皇帝,私下效仿一下皇帝的行为总是可以的。于是这种风气从皇宫传到贵族,再传至民间。不过纵观整个宋代,缠足的女性主要是宫人、妾媵、家妓和歌女,说白了就是以取悦男性为生的女人们。

到了明代,女子缠足已经有了明确的操作规范,“把四趾拳回固定,脚背上弓,只留拇指协助脚跟支撑一身重量,掌握平衡。”拥有一双小巧金莲俨然成为了全社会对于女性的期待,成为男性筛选女性的标准,于是也就内化成了女性对于自我的要求。

清代屡次下令禁止满族妇女效法汉族妇女裹脚,也试图让汉族妇女解放双脚,都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因为,此时的缠足早已成为女子出嫁的必要条件,大脚天足的女子可能根本嫁不出去。全社会都在默默认同缠足,父母逼迫女儿缠足,夫家更加不容许嫁过来的女人放足。哪怕缠足对女人造成了一种生理上的损害,也依然盛行。缠足真正被取消是在清末民国时期,随着社会解放运动以及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才逐渐被人们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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